市教委于12月16日发出《关于表彰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更好地推进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教委开展了评选活动。经各单位自主申报、公开答辩、专家评审、市教委审定,我院张培华同志与其它高校46位同志一起被授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全院教职工,尤其是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志,正以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积极进取,勤奋工作,为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作出新的贡献。
截止至12月18日,我院2009届毕业生就业率已超过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