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院于12月10日召开了201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姚健敏副院长对学院本年度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了回顾总结。陈成澍院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教育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院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规定》;再次明确:院长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分管学院消防安全的副院长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院长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其他院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后保处是我院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其负责人负有学院消防安全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