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当前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各系(部)、专业可能需要对现行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进行部分调整。为了保持教学(培养)计划的严肃严谨及相对稳定,如需对已批准执行的教学(培养)计划做必要的调整,应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做到有章可循,使之规范操作。为此,特对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调整审批工作做如下规定:
1.调整、修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含义
调整教学计划主要是指对现行教学计划中的内容(包括课程、教学内容学时)作必要的修改、变更。
2.允许调整教学计划内容的条件
调整教学计划应至少具有以下必备条件:
(1)根据上级文件相关指令,必须对教学计划做出变动的;
(2)现行教学计划的某些环节,已明显不适应市场需求或高职院校办学方针的要求,必须变更的;
(3)在执行教学计划中发现存在较严重问题,不作变动将影响该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
(4)积极引进或更新必要的职业技能教学,需要对教学环节做出变动的;
(5)具备其它充分理由,必须对教学计划做出变动的。
3.调整、修订教学计划的申请审批程序
(1)系(部)填写《申请调整教学计划审批表》(见附件)
需要调整教学计划有关内容,系(部)应填写《申请调整教学计划审批表》。
(2)审批时间
凡涉及教学任务变动的,必须在教务处组织各系(部)落实新学期教学任务之前提交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3)教务处提出审核意见
教务处依据上级和本校的有关文件、规定,对系(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实施意见。
(4)分管院长审批
经分管院长批准,调整教学计划的申请正式生效。
(5)教务处备案
《申请调整教学计划审批表》由教务处备案,并归入学院教学档案。
该制度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