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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突发火险、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4-05-26浏览次数:326

1.总则
  火灾是一种破坏力很大的治安灾害。火灾又具有普遍性、反复性、突发性的特点。它严重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及经济发展。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各种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学校应对突发火险、火灾事件的能力。”做好应付风险和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备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防患于未然的要求,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突发火险、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工作原则
2.1本着预防为主,严格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实行学校最高领导,主管领导,现场领导为主。各单位、学校领导配合,服从突发事故处置机制,形成横到边,纵到底,上下一条线的指挥系统。
2.2坚持综合治理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原则,对突发事故落实群防群控,形成齐抓共管、突出重点的工作格局。
2.3在处置突发火险、火灾的事件中,要坚持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2.4加强消防安全制度、法规的建立和教育。在组织上、物质上、经费上、指挥系统的人员上,全面建立保障制度措施。落实人员名单、通讯电话、职务、职责,确保快速机制的需要,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标。


3.组织机构
为了学校在突发火险、火灾事件时。做到安全、有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免遭火险、火灾的危害,需要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调度全校相关公共资源和各级领导的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突发火险、火灾的公共事件,特明确突发时的领导指挥框架,及突发时各级领导,公安消防专业人员的协同配合、职责、权利和义务。
济光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院长,后勤保卫处处长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济光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在突发火灾事故时期,设立以下领导指挥、工作系统:
3.1济光学院突发火险、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分管后勤保卫工作负责人
成  员:院长办公室、实训实验处、财务处、保健站等部门负责人。
3.2领导小组下设4个指挥组。
3.2.1现场火险、火灾扑救抢险指挥组,由院长办公室、后勤保卫处组成。职责:根据火险、火灾现场情况,发出各种调集指挥命令、集中优势力量扑救火险、火灾。
3.2.2救护、疏散群众指挥组:由工会、院办、学生处、保健站组成。
职责:及时抢救、保护受伤人员,疏散师生员工,配合火险、火灾现场指挥组,保护现场。
3.2.3物资保障指挥组:由实训实验处、后勤保卫处、财务处组成。职责:保证扑救、抢险指挥组的物资要求,保护校园财产不受损失。
3.2.4宣传、通讯、报道指挥组:由党办、信息中心组成。职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领导的指示、要求。宣传在火险、火灾现场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通报火险、火灾情况,保证信息畅通,让领导随时掌握学校情况,保持稳定的校园环境。


4预防、预警和报告的机制
4.1在突发火险、火灾事故工作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力争把火险、火灾的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学校的混乱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的损害。
4.2突发火险、火灾事故发生后,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发生事故现场的第一负责人必须做到立即赶赴现场。悉知、了解情况,同时尽快向校突发火险、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委员会报告火险、火灾不断变化的情况。
4.3根据突发火险、火灾的情况,校突发火险、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上级)单位报告,必要时向地方公安专职消防部门报告:突发火险、火灾的现场情况。
4.4上报的突发火险、火灾情况及应急处置情况,要准确、无误、客观、事实不得瞒报和漏报、谎报。随着火险、火灾事故的不断变化,应及时续报。


5突发火险、火灾善后处置工作
5.1学校突发火险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完成后,即刻根据火险、火灾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周围环境等,建立突发火险、火灾事发调查组,明确责任认定,物损统计等工作。
5.2根据火险、火灾损失情况及领导指示。召开现场会,了解火险、火灾的情况,促使大家吸取教训,加强安全观念教育,确保学校安全。
5.3做好善后工作,安抚好受伤人员的思想、生活等。清理现场,在最短时间里恢复学校教学、实训、生活的正常秩序。
5.4对突发事故反映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总结火险、火灾情况。通报火险、火灾情况,并将火险、火灾从突发到处置完毕的整个过程,所产生的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存档。


6. 如果火警发生在实验楼、电脑室、图书馆、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由当班人员统一指挥,经过安全通道,有秩序地疏散人员,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进行灭火自救。如果分管院领导,后勤保卫处负责人外出,则由当天总值班负责。防火安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凡因无章可循,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防火责任人的责任,凡有章不循而发生火警,要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和防火安全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7、本预案由后保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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