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就业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学院的发展,高校就业工作也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积极有效做好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工作的二级管理,促进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学院在原就业工作奖励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更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考核办法,希望各系领导落实就业工作责任,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系主任是各系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系要制定就业工作人员职责,落实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责任。通过建立就业工作激励机制,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就业工作,确保每年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签约率逐年递增,按照“过程和结果同时考核,以结果为重点”的考核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 对毕业班辅导员考核内容
项 目 | 内 容 | |
就业 指导 |
课程建设 咨询服务 (10) | 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讲座及创新创业教育; 以系、班级为单位积极做好就业宣传、就业指导和创业指导;做好学生就业咨询服务; |
就业 基础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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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内容、要求、时间节点完成的工作 (20) | ①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招聘信息,及时发布、做好推荐; ②做好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规定材料的收集; ③做好实训实习、就业的信息记录; ④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登记表的内容 填写; ⑤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就业信息; ⑥组织毕业生参加校园招聘会及各专业的专场宣讲会等就业活动; ⑦给毕业生家长寄《致毕业生家长一封信》; ⑧按时出席就业工作例会; ⑨做好困难、残疾、少数民族毕业生的推荐和落实就业岗位工作; ⑩组织毕业生拍毕业照、办理离校手续、参加毕业 典礼; |
就业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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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实习)就业调查表(10) | ①按所带毕业生人数的20%,走访毕业生实习所在的用人单位。[(实习)就业调查表必须是辅导员亲自走访用人单位] ②按带毕业生人数的80%,做好应届毕业生就业信息跟踪调查表、毕业生就业信息(电话)跟踪调查表工作(毕业生离校以后做)。 |
就业 管理 |
毕业生 档案移交 (5) | 档案的整理和学生基本信息资料收集的完整度 填写档案移交电子表格,电子表格内容完成的 准确性 |
就业 实绩 |
特色工作 (5) | 毕业生参加国家项目:三支一扶项目、西部志愿者项目。每有一个学生增加1分。 在就业工作中有何创新,可自行总结,并提供书面 材料。 |
签约率 (30) | 1.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的情况 2.考核结果是根据最后的签约率乘上分数系数得出最后结果 第一时间节点:当年的4月30日,完成签约率30% 第二时间节点:当年的6月30日,完成签约率60% | |
就业率 (20) | 1.按上海市教委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的情况 2.佐证材料必须齐全,符合要求 截止当年8月25日,完成就业率95%以上 |
二、考核说明
1、毕业班辅导员应做好每一位毕业生落实就业的台账工作和佐证材料的收集,每年根据本办法进行自查,写出年度总结和自查报告,于每年9月底之前报就业指导中心。
2、签约率的统计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就业率统计截止时间以当年的八月二十五日为准。
3、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位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日常考核记录及工作实绩;另外根据个人考核自评及就业工作小结,确定各位毕业班辅导员最后得分。经核对确认后上报学院审批。
三、考核结果及奖励
学院每年拨出就业工作奖励经费,该经费和考核结果相结合,分为系就业工作经费和个人两部分,根据各系最终的签约率、就业率来核定系就业工作经费,个人部分根据考核结果对应下列奖项:
- 基本奖(个人)
考核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下 按毕业生人数X12元
考核评分达到90分以上至95分 按毕业生人数X16元
考核评分达到95分以上至100分 按毕业生人数X20元
2、各系就业工作激励经费
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系最终的签约率、就业率乘上系数来核定各系的就业工作经费:该经费用于各系的就业工作,就业讲座经费、走访单位路费、用于奖励各系教职工推荐学生落实就业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学生参观等就业活动。
四、附则
-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 本办法由就业办负责解释。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0月8日
(该制度继续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