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加强辅导员对我校毕业生的就业辅导辅助工作,做好毕业班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率,特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就业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向毕业生宣传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规定和程序,自觉执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规定。
2、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就业实训实习的指导工作。
3、负责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指导,如实做好毕业生协议书、合同书等就业佐证材料的收集和审核。记录好班上每个毕业生的联系电话及就业意向,签约请况,做到对每个同学了如指掌。
4、主动联系用人单位、走访用人单位,了解企业岗位情况,推荐学生就业、特别对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残疾学生要重点推荐,帮助就业。
5、积极联系,邀请用人单位到学校召开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
6、做好用人单位的接待及学生的就业咨询,并且及时公布,更新就业信息。
7、利用互联网,电话等现代通讯工具,及时传递就业信息及有关就业政策。让毕业生了解更多信息,提供更多的双向选择的机会。
8、协助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写好毕业鉴定,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9、做好毕业生的档案整理工作,做好毕业生信息跟踪调查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校友)信息库。
10、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与学校就业办沟通,了解各方面的就业信息。
11、配合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做好各项就业日常工作。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0月8日
(该制度继续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