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院内各单位申购仪器设备,需在年初提出计划预算,大的项目提出立项建设申请报告,报学院批准后实施;
2、 具体操作:
2. 1、单项购置仪器设备需提出书面报告,在实训处填报“购置仪器设备申请单”办理申
办手续;
2.2、立项建设的项目,由申请单位向实训处提交经学院批准的立项申请书的文本及该项目
申购仪器设备的清单,按程序办理。
2.3、使用院内各单位包干经费购置仪器设备,须到实训处填报“购置仪器设备申请单”后,按程序办理手续;
3、 审核
3、1、单价在人民币1千元以下的设备,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报实训处复审。
3.2、单价在人民币1千元及1千元以上的设备,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出申请,报实训处汇总后,报请分管院长审批。
4、 采购
4.1、招标采购 单台金额大于3万元(含3万元)或批量设备金额大于5万元的设备采购
按照“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办理。
4.2、设备部门采购
设备采购应在价格、质量、售后服务三个方面严格把关。实训处与申购单位及时联系,按照计划执行。计划一经批准,不得任意改动,如需更改,应由申请单位提出更改报告,经批准后更改,更改报告作为原计划的附件保存。在完成商务谈判后,实训处汇总填报“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设备采购合同签约审批表”,报请主管院长审准后;实训处采购。
5、 验收
5.1、仪器设备到货后,实训处组织申请单位、供货单位三方同时到场,按照合同、发货装箱单、实物逐一验收。
5.2、验收要求:
5.2.1、外包装有无破损;
5.2.2、仪器设备表面有无划伤;
5.2.3、所有应到仪器设备是否齐全;仪器设备附件中的工具(含软件)是否齐全;
5.2.4、仪器设备随带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中的使用说明书、生产合格证、保修卡、装箱
单的原件由实训处收存,如使用单位需要,由实训处给复印件;
5.2.5、仪器设备加电后,能否启动,运转是否正常;
5.2.6、仪器设备如配有软件,应完成调试,保证仪器设备各项功能运行正常。
5.3、填写验收单
在按照4.2验收要求逐一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
5.3.1、单件仪器设备填写一份验收单;
5.3.2、批量仪器设备(例如计算机)可填写一份验收单,附上全批量仪器设备的清单;
5.3.3、立项建设的项目建设完成后,应由立项单位在平时仪器设备验收的基础上提出该项目购置的仪器设备验收综合情况报告。
5.4、如购入的仪器设备需要实地安装调试,应在按照仪器设备技术要求,实地安装调试完成后,再按如上要求验收。
6、交涉与索赔
6.1、仪器设备验收中,如发现有一件或多件不同的仪器设备不合格或存在问题,必须逐一填写验收(不合格)单或逐一注明存在问题;
6.2、验收不合格或验收中发现问题,由实训处、具体申购单位一起向供货单位交涉,直至索赔;
.7、入账
验收合格后,编号、入账、建卡。
8、报账
设备验收合格、入账后,由实训处对齐发票,到财务处报账。
9、附表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设备采购合同签约审批表
10、本办法从学院批准之日起实施,委托实训处负责解释。
2005年12月23日制订
2012年3月3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