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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光学院系正副主任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浏览次数:193

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系、部:
  《济光学院系正副主任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5月13日院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济光学院系正副主任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现特制定学院系正副主任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实施《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系(部)主任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内涵建设水平。
  二、聘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协助精神、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3、业务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实,是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带头人。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胜任所聘岗位责任的水平和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聘任原则
  1、按专业学生数,确定各系部主任、副主任职数。
  2、公开竞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3、根据学院有关工作年龄的规定,拟聘主任的年龄一般应在66周岁以下,副主任年龄一般应在63周岁以下,尤其要重视选拔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人才。
  4、坚持校内外结合,部分岗位,紧缺人才,面向社会招聘。
  5、因学校发展需要,本人自愿、身体健康,年龄可适当放宽。
  6、2014年9月以来,已经聘任的主任、副主任的岗位本次不进行聘任;如现岗位同志应聘了其他岗位,其岗位再向院内外进行公开招聘。
  四、聘任办法
  1、召开会议,学院统一部署。
  2、网上发布聘任信息,接受报名。
  3、学院聘任工作小组进行应聘面试。
  4、学院聘任工作小组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报院务会讨论审定后,由院长实施聘任。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聘任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纪委、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聘任的具体工作。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聘任工作安排和聘任人员审定。
  六、时间安排
  拟于5月18日启动,6月12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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