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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系主任助理行政秘书教学秘书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浏览次数:197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中心: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系主任助理行政秘书教学秘书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2015年6月17日第269次院务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18日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系主任助理行政秘书教学秘书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现制定学院系主任助理、行政秘书、教学秘书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聘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
  2、熟悉教学一般规律和本专业教学管理要求。
  3、具有胜任所聘岗位责任的能力水平。
  4、原则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聘任原则
  1、按学院各系(部)管理岗位职数招聘。
  2、公开竞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3、2014年9月以来,已经聘任的主任助理、行政秘书、教学秘书本次不进行聘任。
  三、聘任办法
  1、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在校内公开招聘。
  2、各系(部)自行组织应聘面试。
  3、学院人事处汇总审核,院务会讨论审定。
  四、时间安排
  拟于6月17日启动,6月30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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