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材发放管理,保证教材有序发放对于规范收费、稳定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与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教材发放、费用清退等相关管理规定。
一、学生教材发放
1.对学生的教材发放,实行预收代办费的办法。
老生在上学期放假前2周、新生在报到后,由各班辅导员统计好在读人数报教务处,在开学前领取教材。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核对发放情况,及时处理多余教材,过期不予办理。
2.学生课程教材,按班级预订人数用书计划发放,以班级为单位从教务处办理领书单后统一领取,不向个人发放。
3.学生领取教材后,如不慎丢失,在教务处尚有余数的前提下,可申请补买。
4.学生领取教材时,须当场核对教材名称、种类、数量并查看质量,办好相关手续。(除缺页、错装和严重缺陷而影响使用可予以退换补)教材出库后,一律不予增补。
5.开学1个月后学生再提出休学、退学、留级、转专业等均不退换教材。
二、教师、教辅人员教材供应
1.凡按规定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在填写好《教师教材领用表》,可到教务处领取与该班学生相同的课程教材。教师上重复课或教材版本没有发生变化时,不再发给相同版本的教材。
2.教辅及实训人员主要发给相关的教学、实训实验指导书。
3.非教学单位,一般不能领用教材,个别因公需要,可凭办公经费购买。
4.教务处不供应其他用作各种资料的相关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三、注意事项:
1.发放教材以班级为单位,要求各系(部)辅导员认真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2.在辅导员带领下负责领书的同学必须做到认真清点、核对所有领到的教材,如有错误及时向发书老师反映;
3.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辅导员在发放清单上签名。教材签领后再发生的丢失现象由各班辅导员负责。
4.学生在领到新书后,切勿急于写上自己的姓名,而应先全面检查,如发现有版本问题、错页、缺页、倒装、破损等,应于开学后一周内到教务处更换,超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