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我院严格遵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47号)的要求,进行了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情况汇报如下:
一、 评审依据
严格按照《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在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核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报。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没有受到通报批评或各类处分;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关心集体,友爱同学,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具有自我解困意识,能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途径自立自强,努力完成学业。
三、评审结果
9月上旬,我院辅导员(班主任)对15级新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13、14级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的学生进行再次确认。
10月9日召开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根据我院今年贫困生数据统计,部分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人均收入在400元---760元/月左右,部分外地学生的家庭经济人均收入在400元/月以下,经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教委文件规定,决定如下:
我院今年国家助学金名额为583人,平均1500元/人/学期,我们按实际情况将助学金分为两档,一般困难(1250元/人/学期)和特别困难(1750元/人/学期),发放方式为按月打入学生银行卡内。根据各系学生总人数和贫困生比例等因素确定了各系的名额分配:
建筑系:一般困难88人,特别困难88人
建工系:一般困难42人,特别困难41人
经管系:一般困难72人,特别困难71人
机电系:一般困难23人,特别困难22人
外语系:一般困难1人,特别困难1人
护理学院:一般困难67人,特别困难67人
注:15级新生困难认定材料齐全的学生,各系都给与助学金评定。
因本学年新生报到数以及中西部地区扩大招生数,根据我院分两档困难认定标准,故实际困难人数会超出计划数。
四、评审小组名单
组 长:王 滟(分管领导)
副组长:王 琛
成 员:陈幼德、潘慧茹、丁玲娣、赵佳、张雪莹、朱春宝、咸菁、潘美娟、学生代表2名
秘 书:冯 燕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