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艺术类室内设计方向硕士研究生毕业;
2. 本科专业必须是建筑装饰、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设计方向)4个专业之一;
3. 有在高校任教的教学经验和设计院、设计公司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4. 能够教授建筑装饰构造、建筑装饰材料,施工图绘制、室内设计等课程;
5. 能够熟练运用CAD,3DMAX等设计表现软件;
6. 待遇按照本校正式教师;
7. 男教师优先考虑。
联系地址: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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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曹老师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1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