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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车辆和会议场所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1浏览次数:151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车队:
    根据上级要求,现将加强学院车辆和会议场所管理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车辆管理
    1、学院所有车辆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车队负责调度。
 2、除正常班车和学院领导用车外,学院车辆一律经办公室批准、车队调度开具派车单后方能够出车。未经派出的车辆应停放在校内,上班期间未派出车辆的驾驶员应在驾驶员休息处待命,在不影响安全出车的前提下,鼓励驾驶员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3、学院教职工(含兼职)私人车辆,经人事处开具证明,到保卫处办理学院通行证,凭通行证进出校门。通行证每学期办理一次。
    4、其他临时进出校门的车辆,凭驾驶证换取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
    二、会议场所
 1、学院各会议场所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行政办公楼的会议场所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教学楼等区域的会议场所(包括阶梯教室、体育馆、教师休息室等)由教务处负责、实训楼的会议场所由实训中心负责、综合楼的会议场所由图书馆负责、武东校区的会议场所由武东校区管委会负责。
    2、各会议场所只能为学院的教育、教学服务,不得在学院的会议场所从事与学院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和管理部门严肃处理。
    3、需要使用会议场所,必须事先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如有外来人员、外单位使用应事先向院办和保卫处备案。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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