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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安全文明校园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158

  根据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我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健全学校内部安全文明校园的管理工作制度,细化岗位要求,实行“一岗双职”制度,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管理教育教学实训工作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时段、每一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一、院级领导层面
(一)院长
 1、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领导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组织、督办各项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审定并签发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学期进行自评,一学年总结创建工作。
 2、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履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定期召开会议。与各系、部门负责人签定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与激励制度。
 4、负责学校安全预警机制的运行,制订和修订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将事件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代表学校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党委书记
 1、担任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双组长),领导、协调、督办各项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
 2、负责社会综合治理,以及政治类等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及落实信息上报机制。及时掌握境内反动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及时上报。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对校园内不稳定因素、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做好政治稳定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
 4、传达并组织教师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督促做好教师安全文明教育宣传及培训工作。
   (三)分管安全副院长
 1、担任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校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小组组长,全权负责展开相关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2、协助院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工作小组组长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提交以下各项草案在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1)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
(2)创建工作责任制及自评方案。
(3)学年创建工作总结。
(4)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
(5)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与激励制度。
(6)学校安全预警机制的制度化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
    3、落实岗位职责要求,检查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检查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4、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园的设施、设备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反馈总结、整改、检查的情况。
    5、组织安排好校园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6、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入侵、防病毒、防有害信息传播等安全措施,确保网络安全运行和校园稳定。
    7、督促做好安全台帐和归档工作。
    8、做好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努力提高班主任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班主任队伍,建设文明班级。
    9、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四)分管教学副院长
    1、教学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协助院长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实训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2、制定和实施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审定教务、实训工作计划及有关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向。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有关加强学生德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和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具体要求。
    4、坚持按教学计划开设课程,抓好教学实训过程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定期做好检查与总结,按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5、积极组织开展教改实验,探索教学工作规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7、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防止教育资源被不法分子利用。
   二、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职责
学校建立以院长、党委书记为双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常务副组长,各系、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其职责:
    1、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制定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内保工作原则,负责做好分管辖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每年定期向教职员进行安全教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四防安全及有关法律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定期对全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5、出现事故(火灾、食物中毒、人身伤害等)要组织启动“紧急处置预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后要抓紧调查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工会主席
 1、发挥工会组织在校园安全文明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协助党组织摸清学校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做好记录、访谈及上报工作。
 3、积极关爱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
 4、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员工公民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活动。
 5、开展读书活动,落实文明科室的评比工作,推进校园安全文明建设。
   (二)党院办主任
 1、负责学校安全文明宣传工作的规划和管理。
 2、负责制订学校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配合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基础设施的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管理及落实信息上报机制。
   (三)后勤保卫处处长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协助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布置给学校各系、部门具体的安全文明工作,并督促落实。
    3、加强学校各部门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特别是对重要部门、部位的防范检查,每学期组织有关部门有计划、按要求协同联合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4、对校内有关部门的防患、漏洞等安全因素,及时下达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听取领导处理意见。
    5、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有关案件、查处治安案件。
    6、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发扬公正廉洁的风尚。
    7、制定学校各项应急预案,并落实具体演练方案。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排除安全隐患。
    8、建立学校安防体系(人防、物防、技防、管理防)。
    9、参与学校内外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0、联系有关部门(派出所、交警中队、街道社区、城市监查、文化监查等),建立和完善学校与周边协调工作机制。
    11、负责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资料管理工作。
    12、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做好安全台帐记录和归档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13、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园的设施设备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反馈总结整改检查的情况。
    14、加强对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建立学校门卫登记、车辆、外来人员、校园巡逻、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15、负责学生军训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团委书记
     1、配合党委、行政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教育。
 2、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3、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提高安全意识。
 4、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其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5、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收集学生对学校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掌握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解决影响校园安全与稳定的各种思想问题。
   (五)人事处长
 1、建立好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应急联络网。
 2、配合处理好学校教职工的不和谐事件,做好备案工作。
 3、做好职工安全岗位培训工作。
 4、做好人员档案的保管工作。
   (六)档案管理员
 1、协助院办主任搜集整理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2、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依法规范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做好有关文件的保管工作。
   (七)教务处处长
 1、根据《上海市大学生安全教育大纲》制订本校安全教育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落实各学科教材中安全教育内容的渗透与教学。
 2、负责教学业务类突发事件的防范管理和应急处理,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计算机、实习、实训等科目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督促实验室等专业室管理员对负责区域的硬件设施、技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予以检修;定期对实验室、专业室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招生办公室
 1、统筹安排学校开展的大型招生咨询活动的安全工作,并负责督促相关的重大活动申报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2、负责招生宣传与录取工作,向考生及家长以及被录取新生宣传我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成果与重要性。
   (九)学生处处长
    1、负责在学生中组织社会公德、公民道德、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和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2、对学生各类集体活动,如: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就业指导讲座、外出活动的安全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并负责检查重大活动申报批制度落实情况。
 3、组织开展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能力教育,心理咨询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4、结合特殊日子、时事节点,开展学生安全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切实遵守学校用电安全、用水安全、劳动安全、体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5、协助安全工作分管领导,组织安排好校园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6、检查、督促班主任做好安全教育和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帮助班主任做好行为偏差学生的帮教工作。
 
   (十)保健站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加强学校疾病的控制和预防,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如发现有传染病,立即启动预案,并实施操作。
 2、每天巡视校园,督促学生教师做好开窗通风工作。
 3、做好疾病防治的宣传预防工作,每天统计好学生的发病率。
 4、检查指导食堂卫生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的卫生工作,确保安全。
 5、对身体不适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处理,对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紧急处理,必要时须在第一时间内陪同学生去附近三级甲等医院诊治。
 6、利用校区的健康教育广播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健康知识、预防疾病等宣传。
 7、做好常用药品管理。
 8、督促体育教师做好体育课免修学生的登记工作。
   (十一)专业室管理员
 1、专业室包括多媒体教室、实训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图书馆、资料室、会议室、各类库房等处。
专业室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应保证专业室的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各专业室管理制度执行。
 2、所有专业室器具领用、归还必须履行相关的登记手续,教学用具原则上不准私人借用,发生问题由管理人负责。
 3、专业室管理员必须保证本专业室内的所有器具完好无缺、无损,如有损坏立即报修处理。
 4、专业室内的危险物品,如药品、电器、高处堆物等按规定重点保管,做好定期检查和维护(每学期必须核对、清理一次危险物品),不得出现任何伤害事故。
 5、专业室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对所管理的专业室进行卫生、安全等检查,发现问题,当即解决。
 6、必须按时打开专业室,做好专业室的使用、报修、报损记录及其他事宜。
 7、使用空调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8、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9、其他人员使用专业室(常规使用除外)必须经教务处和有关部门同意。
   (十二)心理老师
 1、利用心理课、心理讲座、校园广播以及校报相关栏目等,做好心理咨询的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常识。
 2、在教学中,指导学生了解生理、心理健康,特别要帮助学生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
 3、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调查,对心理有一定问题的学生进行访谈、心理咨询,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汇报工作。
  (十三)实习实训实践指导教师
 1、实习实训实践指导教师是学生实习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实习实训实践生在实习实践单位以及与实习实训实践有关的教育教学中的安全负责。要注重对学生进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相关教育与督促,注重学生文明素养与职业道德的培养。
    2、组织开展实习实训实践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能力教育,避免实习实训实践过程中发生涉及安全的突发事件或事故。
 3、在实习实训实践管理中必须要做到制度化、科学化、合理化,体现以“服务为宗旨”的理念。强化管理,体现效率,使学生通过实习实训实践顺利就业。
    4、实习实训实践期间因故中止实习实训实践的学生一律到学校报到,分配临时任务,避免因闲散在家或到社会上游荡,引发安全隐患。 
   (十四)驾驶员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保证良好的车容、车况,以及良好的精神状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院关于车辆管理规定和驾驶员岗位职责要求。
 2、必须遵守保密原则,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驾驶员之间经常进行政治、业务教育,经常交流经验,探讨技术问题、互帮互助,确保出车安全,有意外情况及时向院长办公室汇报。
 3、对外接待要做到礼貌、大方、热情、周到、方便、准时。
 4、爱护车辆,勤于保养,保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
 5、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外借;不得私自搭乘其他人员和携带物品;不准绕道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的其他事宜,否则所引发的安全问题、发生的费用及产生的后果一律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6、车辆按规定停放,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否则所发生的车辆损害或被盗等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十五)门卫人员
 1、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谨认真,尽心尽职。
 2、规范统一着装,礼貌用语,热情待客,文明值班。
 3、实行二十四小时轮值制,做好交接班记录。上班时间不擅离岗位,不干私活,不闲聊。
 4、认真及时收发、递送各类报刊杂志、书信等。
 5、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可入内;进校车辆安全停放;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与秩序。
 6、严格做好来访者进出登记手续,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校。
 7、学校财物出校应有出门证,无手续一律不准放行。
 8、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工作,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发现火灾隐患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理。
 9、按时开闭校门,坚持夜间巡视,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按指示进行处理。
(十六)财务人员
 1、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
 2、掌管现金、票证的人员对保险箱钥匙要妥为保管,不准放在办公桌抽屉内。
 3、门锁及窗户安全栅栏必须坚固,如有不安全因素包括报警设施失灵需及时报告,及时加固修理。
 4、到银行提取或送存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同行。
 5、财会账册存放安全可靠地方,注意防水、防潮、防蛀、防火、防鼠咬。
 6、非财会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财会人员工作区。
 7、下班前要关窗锁门,按通报警设施的电源。
   (十七)食堂管理员
 1、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格做好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工作。
 2、督促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决不允许上岗。
 3、每学期开学前,重点检查、清理调味品、食品,并全面清扫食堂内外的卫生。
 4、每天做好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保证其健康上岗;检查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及生熟食品容器冰箱,保证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并运作正常;监督副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烹饪加工、供应、禁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
 5、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有责任要求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间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有权拒绝进货。
 6、检查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工作,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物;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
 7、每天做好48小时留样记录工作。
 8、做好学生的饮水安全和保证供给工作。
 9、做好住宿学生的用餐安全工作。
   (十八)校区办公室主任
 1、协助院长做好本校区的安全工作。
 2、建立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小组,组织定期召开会议。
 3、制订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布置给各部门具体的安全文明工作,并督促落实。
 4、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文明工作中的奖惩措施。
 5、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
   (十九)系主任助理
 1、负责建立本系的师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年级层面的安全工作职责。
 3、定期召开有关师生安全的会议。
 4、如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处理。
 5、提醒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对个别特殊学生予以重点关注,与个别学生的家长保持畅通的联络渠道,维护本系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协助学生处和有关部门布置好学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中本系师生的任务,明确各自分工,做好预案中的各项工作。
   (二十)班主任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安全、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强调安全教育内容,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2、要深入地开展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将消防、交通、饮食卫生、治安等安全知识贯穿到教学中去,并结合环境、季节、疫情等实际情况,利用板报、班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台、防汛、防震等多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3、每天做好本班学生出勤情况统计,及时了解未来校上课学生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未来校学生做好询问,了解病情,及时向保健站老师汇报;一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立即至保健站处理,如有必要要与家长联系;一旦发现学生患有传染病,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4、每天做好教室的开窗通风和清洁工作,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5、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主题班会、社会实践、卫生劳动等,做好活动前的 专项教育,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做好防范措施,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在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或年级集会时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6、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疏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或与专职心理教师联系),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应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并与相关学科教师联系,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和身心健康。
 8、要积极调解和减少各类学生间、师生间、家校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杜绝校园暴力,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
 9、本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将其送到保健站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同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10、要督促学生避免沉湎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或结交不良社会闲散人员。
 11、要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对本班学生中出现的不安全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家长沟通,发动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二十一)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对本堂课教学中的学生安全直接负责。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实训课等操作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挖掘本学科教材中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和培养学生抵御自然灾害的知识和能力。
 3、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沟通。
 4、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和实训的课,每次要事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有效的救护。
 8、到专业室上课,须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
 9、在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切操作程序按照学校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二十二)体育教师
 1、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上课;在专业室上课,必须按相关岗位的安全要求执行。
 2、课前,必须检查课中应用运动器械安全性。
 3、开始上课前,必须检查每位学生所穿的鞋子是否符合规定;还要检查学生身上是否有不应该佩戴的各种标志和硬物,如有,请学生取下并把这些物品妥善放置。
 4、要及时了解、安排好体育免修与身体不舒服学生体育课休息工作。
 5、课中准备活动必须做充分,有特殊内容的课还要做好专项性练习。
 6、要在课中随时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对运动量大、有危险性的项目要加强相应保护措施,并教会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7、课中,体育教师不得随意闲谈,更不能擅自离岗;要合理安排运动量,多采用目标管理方法,做到量力而行。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及时送保健站处理(保健老师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陪同学生及时去医院)。
 8、多提醒学生行为规范,特别是安全教育。
  (二十三)实训中心主任
    1、主持实验实训室工作,做好各实验实训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检查,考核实验、实训员的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2、负责制订和修改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对实验实训安全提出建设性建议,为有关处室和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根据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拟定管理细则,服务教学与实践。负责各类实验实训器材和场地的管理工作,提高实验实训的利用率,做到科学管理。
    4、定期检查各实验实训的设备,器材及场地的使用情况,认真及时做好使用记录工作。
    5、指导实验、实训员进行财产入库登记工作,做到账、物相符,对易耗品和器材,指导做好消耗记录,做好有关实验实训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实验实训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严格管理危险物品,做到专人专管,责任到人。
    7、督促指导实验员进行业务学习,明确业务要求,按规程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8、严格安全管理工作程序,认真落实相关安全保护措施。
 9、负责实验实训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十四)宿舍管理员
 1、准时上岗,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岗。
 2、保持地面干燥,避免事故发生。
 3、《按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按时做好宿舍清场工作;按时全面巡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定时检查水、电及消防设施,保障安全,杜绝宿舍安全隐患。
 5、学生宿舍发生事故时,及时赶到并保护现场,若有学生受伤时,要进行简单急救,严重的必须急送医院救治。
 6、如发生发烧、摔伤、烫伤及其他较严重伤害事故的,在第一时间内送医院救治,同时报有关负责老师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事故特别严重的,可直接报分管领导。
 7、负责宿舍技防、物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8、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二十五)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1、院长是本学院安全责任人,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
 2、办班(或考务)期间应明确一名管理人员为安全责任人,加强安全管理,全方位掌握全员安全情况。并定期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常用法律知识,同时配合后勤保卫处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
    3、禁止一切非法办班,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4、办班应在新生入学1日内将学生花名册报后勤保卫处备案,对已毕业、中途退学和除名的学生应及时通报后勤保卫处并督促其尽快离校。凡滞留学校的,要和后勤保卫处做好劝离的工作并密切注视其在校动向。
    5、要对学生进行治安、消防、交通等法制宣传教育,杜绝一切因工作态度、工作效率而出现的不利于学校稳定的事情。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6、应统一安排办班学生的住宿,严格宿舍管理制度和门卫管理制度,要经常查房查铺,检查学生就寝情况。不准夜不归宿,不准留宿他人,不准学生私自租房居住。所租住房屋情况及时报后勤保卫处备案,便于安全防范工作中的相互联系和处置突发事件。
 7、应加强办班学生的保险工作,积极为学生投保,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8、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应配备灭火器材,组织义务消防队,上消防知识课,做到“五知三会”(五知为:知道本岗位操作规程、知道火灾危害、知道消防通道和器材位置、知道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知道逃生自救方法。三会:会报火警119、会扑救初级火灾、会自救逃生)。
  (二十六)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1、保障网络信息安全,通过网络信息系统为学校的教学、管理及校园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
    2、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负责校园网安全监测与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做好相关维护记录;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确保校园网安全运行。
 4、负责学校信息的安全管理,提出和执行具体措施保障校园网络信息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高效、平稳运行。
    5、负责校内各类信息网站和应用系统的数据备份、资料整理和归档,定期对服务器防护软件进行更新升级,保证数据的安全。
   6、对于服务器等设备的故障和信息网站受到的恶意攻击,及时响应并采取应急预案,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的网络信息服务。并查找确认故障源或攻击源,采取有效措施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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