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网站地图

学院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等相关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99

目录:
1.《饮食卫生制度》
2.《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3.《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熟食间(冷盘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生产加工用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经常保持生产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版权所有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水产路2859号 邮编: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