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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送材料要求

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86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高等学校评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送材料:
1、学术、技术成果材料六套(一套原件,五套复印件)。
2、《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五份。
3、《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一式五份(粘贴在五套学术、技术成果复印件材料袋上)。

                      
上海市新建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
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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