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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03浏览次数:461

一、学生实习守则

(一) 守时间  不迟到早退

(二) 严纪律  不嬉戏喧哗

(三) 保安全  不违章越规

(四) 勤训练  不敷衍了事

(五) 讲诚信  不弄虚作假

(六) 尊师长  不自傲无礼

(七) 尽责任  不浮夸虚荣

(八) 爱公物  不损坏器件

(九) 重环保  不污染环境

(十) 创文明  杜绝不雅举止

二、学生校内实验、实训安全操作规程

(一)学生应当完成实验、实训前的准备工作,熟悉实验、实训教学的要求和指导书的相关内容, 了解目的、要求与方法和仪器、设备的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特种实验、实训,还须掌握危险品及用电安全的防护措施。

(二)实验、实训开始时,学生应先行检查,并确保设备、仪器处于安全完好状态,在老师的具体指导下进行实训。

(三)学生应严格按照有关仪器、设备的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超负荷运转,不敲击、碰撞设备、仪器和随意拆卸零部件。

(四)不得擅自调换仪器、设备和变更线路连线,删除、更改设备、仪器的指令、数据和原始文档资料。

(五)不隐瞒因误动作而造成设备、仪器的非安全状态,杜绝通电部分裸露无隔断现象。(如开关、插座、电线接头等)

(六)不擅自在实验、实训场所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香蕉水和可燃性气体,不得违规操作实训设备或携带与实训无关的个人电器,处理私人事务。严禁烟火,安全用电。

(七)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中止操作,立即报告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不擅自随意处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设备的损坏。

(八)不破坏环境,不随意倾倒或排放入有毒有害“三废”,以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

(九)实验、实训结束后,按照技术要求关闭设备、仪器,切断电源,完成工具、附件的复位,关好门窗,清理桌面、地面,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实习、实训期间学生管理规定

为使实习、实训得以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特制订本规定。

(一)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各类实习、实训均属必修教学环节,学生应认真参加,获得及格及以上成绩方可毕业。因病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持医院和有关单位证明,经系主任批准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日后可申请补修;请假或无故缺勤累计天数超过整个环节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实习、实训成绩作不及格处理。不及格者必须重修,重修通过后方可毕业。

(二)学生应参加各系组织的实习、实训前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实习、实训指导书等有关文件,明确目的和要求,严格遵守实习、实训纪律,按规定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三)学生应严格遵守我院毕业实践安全工作的规定和实习、实训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进入生产现场要切实注意安全,必须穿戴规定的劳防用品;上岗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思想要高度集中;需要借阅的图纸资料,应妥善保管,严防损坏遗失,并及时归还;在实习、实训中涉及到保密内容,应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防止泄密。

(四)学生在毕业顶岗实习期间,应登陆毕业综合实践管理(GPM)平台,提交学生个人信息、实习单位、签约单位等信息;且每周将实习内容、心得体会等记录并提交至平台顶岗实习模块下的实习周记里,认真积累实习收获,撰写并提交实习报告;同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实践综合训练模块下的毕业成果。实习报告、毕业报告是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如草率马虎或未按规定完成者,指导教师要令其重写或补写,否则可暂停其参加实践环节成绩的考核。

(五)实习、实训期间及往返途中,学生应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规则,自觉维护车、船等公共场所的秩序;要注意搞好和实习、实训所在单位及住宿单位的关系,注意节约能源和保持环境卫生。

(六)学生要尊重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在生产或综合训练现场要主动接受工人、技术人员的指导,虚心好学,礼貌待人;并接受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的检查督促;与同学、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七)学生实习、实训期间严禁到江河湖海游泳,以防发生意外;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洁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八)以上规定,每位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如发现有违反纪律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可暂停或取消其该次实习、实训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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