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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定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6)

发布时间:2016-03-09浏览次数:108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总体设计,是学校组织教学,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依据,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制订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应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职教学的实践,对进一步制订和修订我校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2.基本要求

培养学生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基本原理,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以学生发展教育为本的教育质量观,以学生成长为主线,培养学生在具有必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需要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体魄。

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制定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以就业为导向,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的关系。

2.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

以就业为导向,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整合优化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以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和就业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后续专业课程学习的“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让学生成为在社会经济转型中适应工作变化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4.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推行工学结合

工学结合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有条件的专业应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教学全过程要突出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积极推行与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在校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丰富实践内容,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基本岗位技能。尤其要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有效设计实践环节的课程,突出“教、学、做”为一体的情景教学方式,构筑“理、实”一体化的教学形态。

5.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各专业在制定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强化高职意识、质量意识、就业意识、时代意识。要从我院办学定位,社会经济环境、社会资源、自身优势、生源状况出发、努力探索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办出高职特色。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构成

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包括:

1.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

2.招生对象与学制

3.就业岗位与职业发展

(1)就业岗位(2)职业发展

4.人才培养目标

5.人才培养要求

(1)职业岗位知识结构、能力要求与素质结构(2)职业资格证书

6.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

(1)课程设置与就业岗位、职业技能一览表

(2)主干课程名称、简介及学时

(3)课程结构表

(4)集中实践教学安排表

7.教学进程表

8.必要的说明

四、几项具体要求

1.学制、课程与学时

学制:三年

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控制在2600学时左右,即2500--2700学时范围内,其中课内总学时在1600—1800学时范围内,平均周学时为24学时左右。文科类专业控制在2600学时左右,理科类专业控制在2700学时做鱼

每学期教学周数为18周,有部分专业其中2周为集中实训。

教学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程讲授、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入学教育、国防教育、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顶岗实习、课程设计(大作业)、考证训练、毕业设计(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就业指导等。理论课程教学时数不超过教学总时数的50%,实践教学时数不低于教学总时数的50%(含课内总学时内的实践教学时数)。

2.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证书

每个专业必须确定与本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1-2种为必考项目,并列出2-4种职业技能证书为选考项目。以上证书不包括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社会统考,英语和计算机是全体学生必须参加的应用能力水平考证。

各专业应积极探索高职类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培训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内容的衔接,做到双证融通。

3.公共基础课程

基础课程有政治理论、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应用文写作、英语、体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

政治理论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教育。原则上安排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周学时为3,放在一年级先上;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周学时为4;

形势与政策教育,共计16学时,贯穿于整个在校学习期间;

体育课,周学时为2,安排在第一、二学期;

计算机基础课程安排在第一、第二学期进行,周学时为2,考前强化训练8学时;

英语课,根据公共基础课教学计划安排建议学时,分别安排在第一、二、三、四学期;

心理健康教育,安排16学时。

职业生涯规划,16学时,贯穿于整个在校学习期间。

其它公共基础课程各专业以“必需、够用”为度的原则安排,但全院基础课原则上安排在第一、二学期内进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各专业要与基础部加强沟通,教务处协调。

4.毕业实践教学

毕业实践(顶岗实习、综合训练)环节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学生在基本完成了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之后,集中进行的比较系统的实践教学环节。学生结合实践内容需完成: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结合专业和顶岗岗位形成的毕业实践成果(毕业报告、毕业设计),结合企业单位签署鉴定意见的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并根据专业要求进行答辩或交流。

毕业实践教学环节要保证每名学生不少于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顶岗实习。

毕业实践(顶岗实习)原则上一般按35周计,平均周课时24节左右。课时总量控制在800-850课时之间。

    5.选修课

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是面对全院学生开设的选修课,而专业选修课只面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业群学生选修的课程。公共、专业选修课分别由教务处和专业所在系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列出课程名称。

专业选修课64学时,每门32学时,人才培养方案中可列出4至6门课供选择,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必选2门。

人文素质公共选修课每门16学时,学生在校期间必选1门。

选修课考核成绩登入“学生成绩总表”,考核不及格者可重新选读。

6.考试与考查

    课程分为考试课程及考查课程,人才培养方案中主干课程均为考试课程,其它课程可以考试也可以考查,都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表明。改革考试方式,提倡有实践环节的课程用考核学生实践能力掌握的程度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

五、新调整的人才培养方案从2016年9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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