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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8浏览次数:210

各二级学院、系(部):

收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和要求,我院决定组织教师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同时也是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可参考《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指南》的内容申报,也可自由申报,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可参考《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指南》的内容申报,也可自由申报,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4万元/项。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可参考《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指南》的内容申报,也可自由申报。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申报者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

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申报者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未取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级各类青年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要求所有项目成员均为35周岁以下。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者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优先鼓励学校第一线教育工作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四)以上第(一)(二)类项目全市名额较少,第(三)类我院限额1项,请各位有意向申报教师认真选题,精心准备。

(五)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以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译著等为预期成果形式的申报项目一般不予受理。

(六)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项目和上海市教育科研规划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间节点

(1)请各位申报者于4月3日前交申报书电子版。

(2)经学院同意报送的项目请于4月5日登录相关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另行通知)

附件1: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指南

附件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

附件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报书

附件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附件详见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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