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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机构设置及职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1浏览次数:336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中心、所: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内部体制机制建设,理顺部门管理职能,增强管理效能,结合学院的发展实际,经2016年6月1日院务会研究决定,对学院部分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成立“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及招投标等工作。
  2.“设备采购与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新成立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3.“后保、资产管理处”更名为“后勤保卫处”,负责后勤管理、基本建设、平安校园、医疗卫生等工作。其资产和设备管理职能划归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人武部相关职能划归学工部。
  特此通知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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