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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校专职教师 “双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3浏览次数:376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了做好我校专职教师 “双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岗在编专职教师(已认定过的教师除外)。
  二、认定步骤与程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个人,登录学校OA网站下载、填写《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院系初审。
  2、单位初审
  各院系对申请“双师型”教师认定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在初审合格后人员申报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填写好《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并将本学院申请认定人员的申请表及有关支撑材料报人事处。
  3、学校审批、
  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教务处、人事处对各院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主管院领导研究决定。
  三、具体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认定工作日程安排,确保审核、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2、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认定材料。
  3、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1日前,各院系统一将本单位申报人材料报送人事处318办公室,并将《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及《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发送到shjgxyrs@126.com
  联系人:曹丹凤
  联系电话:66761038


人事处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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