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特设立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基金,冠名为晨光计划,其资助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在编在岗教师。
按沪教委科(2016)71号文,2016年晨光计划(B类)项目,我校限额申报2名,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学校选送的申报者将要参加基金会组织的专家答辩评审。
为此,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我校青年教师积极申报晨光计划项目,选题可将高职教育改革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做好选题方案,于11月8日前报学校教务处滕惠涛。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答辩评审,学校批准后按要求报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