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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5-2016年度信息公开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0-28浏览次数:427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2016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办〔2016〕35号)要求,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根据2015—2016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年度,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学院信息,通过学院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公告栏、校报、广播台等重点公开了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学院公告、采购招标、工作报告、专项资金、学生收费、发展规划、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学院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和部署,通过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创新形式和监督检查,促进技术进步,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途径,深化信息公开内涵。

(一)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

学院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办公室和信访工作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责、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编制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信息公开分工明细,明确了各职能处室的工作职责,确立了责任部门和责任制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做好校长信箱、依申请公开等互动形式,进一步满足师生家长和社会热心人士的知情权。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信息公开的同时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考核,强化监督,使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强化分工协作,完善工作体系

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学院建立起由各职能部门、院系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联络员组成的双线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形成了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推动,各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学院注重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多次组织由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参加的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和研讨会,按照上海高校信息公开测评指标,学习、领会市教委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就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进行深入的学习、研讨和培训。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明确相关政策法规对公开工作的要求。

(三)突出重点,利用全媒体网络平台,丰富公开内容

2016年学院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1.加强学院信息公开网建设。学院以信息公开网作为学院信息公开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主阵地,及时公开教育政策法规、文件、工作职能、工作信息、基本数据、学校动态等方面的信息,重点加强招生、考试、收费、学生资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评优、评先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对于影响家长和学生切身利益的行为及时进行预警,不断满足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知情权,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学院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新闻和公开信息270余条。

2.加强学院校园网主页新闻宣传,发布学校重大事件,校领导重要活动,教学科研等重大信息,以及通过通知公告发布各类信息。分别向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新闻发布和公开信息237条。

3.通过编制各类年鉴、报表、社会责任报告、教育质量年报、校报校刊、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学院各类宣传品等资料公开信息。

4.通过学院电子政务系统(OA系统)向校内职工发布各类信息,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处理各类公文流转、发布重要制度政策、征求各类发展规划建议、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年度,通过OA系统发布公告41条,发布内部新闻166条。

5.通过各种会议公开信息。对于涉及到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制度以及重大情况的通报,学校通过召开教代会、工代会、中层干部会、教学督导工作会等各种会议,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6.通过信息查阅点、公开信息。通过设置的6个信息查阅点,接待查阅人员。利用学院档案馆、图书馆、财务处、电子阅览室开辟专门区域作为信息查阅场所,为师生员工查阅学校信息提供方便。

7.通过校园内各种公开形式公开信息。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布信息。通过公告栏对各级各类教育收费政策、收费项目进行公示,详细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文号、举报电话等信息,让家长和学生了解交费规定。

8.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媒体信息公布渠道,学院、各系部、团委、社团、职能部门纷纷建立微信公众号即时发布新闻、公告、文体类信息等,以文字、图片、视频等传播手段,增强公开形式的参与性、互动性和时效性。

9.通过易班公开有关信息。学院易班坚持广泛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及时公布有关学生活动信息,营造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浓厚舆论氛围。对于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时通过易班进行公示,收集学生意见,对于享受资助的贫困学生相关信息,及时在网上和宣传栏上予以公示,全面接受师生监督。

10.通过校情通报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情况

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中层干部研讨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基层党委(党总支)会议、院务会等就学校有关工作进行传达部署。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2016年,学院通过校园网主页主动公开信息共237条,学院各部门、各院系通过本单位网页主动公开信息157条,学院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656条,通过校报校刊发布各类信息109条,学院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条,涵盖学院概况、发展规划、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财务与资产管理、基建与后勤保障、国际合作与交流、校园安全等各大门类的各类信息。编印学校报纸5期,重点突出学院发展重大事件和新闻,定期分送有关单位和协作院校。

在招生工作中,学院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实施招生工作“六公开”,有关招生信息同步向社会公开。例如,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我校于2016年2月25日在学院网站公布了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并同时公布了校测科目的考试大纲。2016年4月5日公布了录取分数线并提供录取查询。4月12日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了公示。2016年2月 27日,在现代流通学校组织开展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咨询会活动,宣传招生政策,实现了阳光招生。

 在物资采购和招标中,主动公开仪器设备、食堂、宿舍、家具、空调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2016年共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11条。各类招标采购工作有关信息均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相应的网络媒体进行公开。

在财务信息公开中,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审计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规范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收费行为的公开和监督。

三、 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自己所关心的学校信息,已通过电话、电邮、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了解,学院及各部门、各单位均按照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或回复。校长信箱答复各类问题7条,回复率100%,处理投诉建议信息7条,回复率100%。

四、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促进学院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学院组织师生评议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群众评议,评议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网上检查学院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等方式进行。经评议,认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体系完善,工作规范;严格考核奖惩,督查到位;公开方式多样,便民实用。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在信息公开平台开设公开意见箱。 2016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和投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明确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从领导参与,到工作领导小组,到设立各部门信息员,层抓落实,建立工作群及时进行信息跟踪和督促,确保每个环节落实到位。

2.思想重视,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公开的内容以外的都主动公开。

3.举措创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注重结合实际,探索实施一些新的工作举措。学院重新设计信息公开版面、开设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丰富栏目和内容,增加互动性,便于社会公众可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校内各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还不够平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网站的内容不够丰富和全面。

今后将根据上海市、上海市教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针对问题,积极整改,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和互动性。不断从意识上强化和推进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

(二)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信息公开落在实处,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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