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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03-08浏览次数:258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地预防和正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环境,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预案启动:

凡在招生录取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启动本预案

()在自主招生考试期间发生重大泄密事件。如试卷、试题被盗、被抢,以及运送试卷试题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

   (二)出现群体性事件。如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群体舞弊等;

   (三)工作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影响。

二、 建立报告制度

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对在招生录取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招生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院长及学院纪委,由分管院长提请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汇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作出决定,指挥各有关责任部门派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凡在招生录取期间对突发事件不及时报告,漏报或故意瞒报的,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处置原则

在招生录取期间发生突发事件,要坚持贯彻“稳定压到一切”的方针。

(一)及时妥善原则。立足于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采取思想教育、协商调解及时妥善处置。

 (二)正确引导原则。立足于“团结、稳定、鼓劲、正面为主”,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满足考生和家长知情权,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

  (三)冷静应对原则。沉着冷静应对,慎用强制措施,果断妥善处置。

 (四)宁顺勿激原则。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教育疏导、分化瓦解为主,果断及时处置,使突发事件发生的社会政治影响得到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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