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创建一个整洁、优美、文明、安全、有序的校园,更好地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原国家教委1990年13号令《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七不规范》: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现制定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十不”规定,希望全校师生员工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一、不在校内建筑物内外墙上、公共物品上乱涂、乱写、乱刻、乱挖、乱贴;保持建筑物内外墙上清洁,无脚印、球印、痰迹。爱护门窗,不要用脚踢门。通知和宣传单等应张贴在规定的布告栏内。
二、不损坏公物、破坏绿化。
三、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堆杂物;不将盒饭或其他方便食品带入教室食用。各教室应保持窗明几净,做到每天打扫,黑板清洁,地板干净,课桌内无垃圾积存;每月每班要组织大扫除一次,垃圾、杂物应堆放到指定的地方。
四、不在教室内、走道里打球、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工作。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学生做到随手关灯、关门、关窗。
五、不在学校内赌博,教室及公共场所不准吸烟、打牌。
六、不在校园内养鸡、鸭、猫、狗等宠物,避免不必要的细菌、传染病的侵入。
七、不在校园内自行设摊、经商、搞贩卖活动。
八、不在校园内乱停放车辆。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等一律停放在车棚内或规定的停车线内。
九、不在校园的主要道路、绿化区或教学大楼附近晾晒衣物。衣服、被褥等应晾晒在宿舍大楼附近或规定地段。
十、不在校园内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起哄;男女同学不得有勾肩搭背及其他不文明行为;进入教学大楼要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或者赤膊。
十一、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严禁高空抛物、严禁乱掷烟蒂,违者将负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