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宿舍资源的统一管理,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住校学生和老师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和发挥学校空余宿舍资源作用,特制定短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
一、归口管理
资产管理处委托后勤保卫处主管负责校外生活用房短期出租、出借日常管理工作。
二、办理借用手续和程序
外来住宿人员必须经后勤保卫处审批,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
三、短期外借住宿收费标准
1、三年级学生因考证、家庭困难等申请住宿,军训期间上海生源学生安排校内住宿,住宿地点为学生宿舍楼和教工宿舍楼的,住宿收费标准为10元/人/天,含电费。
2、新生报到期间,提前报道的新生和家长安排住宿教工楼,三日内免收住宿费,超过三日按20元/人/天收费,含电费。
3、为学校后勤服务的社会企业(如中快餐饮公司、泰坤建筑公司等)租用临时房住宿,住宿收费标准为60元/人/月,水电费按实收取。
4、经学校同意外单位办培训班租用学生宿舍楼和教工宿舍楼(六人间) 的,床上用品自备,住宿收费标准为20元/人/天,含电费。
5、商业用房出租按实际情况商议,由后勤服务中心报后勤保卫处审批。
外单位或个人住宿费用需减免的,由院长办公室或后勤保卫处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
四、短期外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住宿人员实行,定房、定床、定人的管理办法,严禁私自调整房间、床位或将床位转让他人居住;
2、住宿人员应爱护宿舍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拆装、移动宿舍里的设施和家具。不得将私人家具带入宿舍。因使用不当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宿舍的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换锁、配钥匙或另加门锁。
3、居住人员应保管好个人财务,如有丢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居住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管理制度,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封建迷信等影响宿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在宿舍区内经商及推销。在宿舍使用音响、电脑等应以不影响他人为前提;
5、安全用电。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器、电热毯、电水壶、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等高功率电器;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损坏、私自改动供电线路、严禁盗用公用电源。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
6、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故意损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严禁在宿舍楼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7、节约水电,人走熄灯,关闭电器,杜绝长流水;
8、居住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做到房间地面无杂物,保证公共物品的洁净及摆放位置适当,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床铺整洁,被褥整齐,门窗玻璃干净,禁止墙壁乱挂、乱贴、乱拉绳索、乱钉铁钉;
9、禁止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头;
10、宿舍内严禁寄养宠物,违者将宠物清除出宿舍;
11、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寻衅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