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有效证件(学生证)之日起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自办理离校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
第二条根据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要求,我校内设保健站实行学生校内就医和校外普通门诊转诊制度。
第三条学生到校保健站就医须带校园一卡通,凭一卡通认定学生已交医保费用能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后,保健站收取甲类药品10%、乙类药品20%的医药费。
第四条保健站对校外就医的学生,由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到就近指定的定点医院门急诊。学生先垫付医疗费,然后回校按规定报销。未经转诊而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学生个人负担。
第五条我校总部(杨行校区)学生就医的指定医院是复旦大学华山医院宝山分院(长江西路1999号);武东校区学生就医的指定医院是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赤峰路50号)。
第六条学生在保健站停诊期间发生高热、哮喘、急腹症、上消化道出血或骨折等急症,可以限定选择一所附近的二级医院或三级医院急诊就医。医疗费由学生垫付,回校按规定报销。
第七条学生寒暑假在校外急诊按规定发生的医疗费按医保规定审核报销,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按市医保规定每人每年需缴费110元。门急诊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300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医院等级给予审核报销。一级医院报销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第八条学生报销医疗费时,须带上学生证、转诊单、病史资料、医疗费收据及明细帐单。
第九条每月10日、25日下午13:00-15:00是我校医疗费报销时间,如遇双休日、节假日即往后顺延一日。寒、暑假报销暂停。本年度内校外急诊医疗费最后报销日是下一年度3月25日,逾期不再予以报销。报销地点在保健站,审核后由学生签名,而后统一交财务处,财务按报销金额五个工作日内打入该生农行卡。
第十条学生需要住院的必须在出院前,凭入院通知书、学生证和身份证,将原件或复印件交由校保健站审核并开具住院结算凭证交医院财务,出院时以此凭证和市医保中心直接进行医疗费结算。如果不开凭证,费用全部自理。
第十一条学生门诊大病是指尿毒症、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治疗。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外急诊,不按以上规定的医疗费不予报销指的是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治疗。学生外院就医时应与校保健站医务人员联系,以减少浪费和个人负担。此外还有以下情况不能报销:诸如中药汤剂、美容整形、一次性进口医用材料以及自杀、自残、酗酒、斗殴、吸毒、性病、洗牙、矫牙、激光近视、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计划外人流生育等等。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详细规定,学生可到校保健站咨询。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保健站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