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三届四次教代会材料之五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2017年是学院工会代表教职工和行政签订《集体合同》履行的第一年。集体合同双方代表就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就2017年履行集体合同相关情况向各位代表作如下汇报:
2017年,在学院行政和工会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学院行政和工会作为签约双方,都能按照《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尽最大努力履行各自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促进了《集体合同》的较好落实,既保证了学院各项工作的健康运转,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对集体合同内各条款落实良好,对国家规定的有关制度与法律,如按规定缴纳四金、每年组织体检、发放有关福利、帮困送温暖、组织疗休养、女教职工特殊权利的保护等,都能严格执行到位。
学院能以教职工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推进了学院的民主管理,增强了教职工主人翁意识,依法维护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管理权利,积极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为学院创新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的改革奠定了扎实基础。
今后,学院行政与工会将共同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集体合同履行自查,确保集体合同约定条款全面落实和兑现,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促进学院稳定、和谐、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