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8-2019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8-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和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推进,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我院依法治校,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我院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公开内容
按照市教委对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指标分解表(见附件)类目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公开内容主要为我院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和网上专栏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情况,包括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便民服务与网上互动情况。
三、公开的信息采集周期
2018-2019年度高校信息公开相关数据或信息的采集周期为2018年9月至今。
四、时间安排
1.10月18日前,各职能部门对照指标完成资料收集、整理、网上更新工作。
2.10月18日-10月25日,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开展检查工作。
3.10月26日,通知整改,迎接上级检查。
五、其他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2.根据国家保密法和公开文件有关涉密要求的规定,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的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含有虽不涉密但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内容的信息,要依法依规、科学分析、审慎处理,合理确定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3.要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网上公开的数据原则上应与日常专项上报数据一致。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做好解释应对预案。公开工作完成后,各部门要跟踪舆情,对网上咨询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
附件: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度高校信息公开
评议指标
特此通知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