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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归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8浏览次数:53

关于印发《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归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光学生﹝2019﹞99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中心、所: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经2019年9月18日院务会研究决定,学院制定了《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归管理办法》,现将具体文件下发,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归管理办法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8日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归管理办法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现对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违纪行为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界定

)晚归的界定
所有住宿学生周日至周四必须于23:00前,周五、周六于24:00前返回学生宿舍,凡周日至周四23:00~次日6:30,周五、周六24:00~次日6:30返回宿舍就寝的行为,视为晚归
(二)夜不归宿的界定
夜不归宿指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次日6:30后回宿舍或不回宿舍就寝的行为均视为夜不归宿。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生晚归管理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助理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后保处、院系党总支书记及直属支部书记等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1.后保处宿管部

全面负责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的检查管理工作,通过CRP及时反馈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信息至相关部门及各院系。

2.楼长

负责对本楼宿管员、楼层长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本楼学生就寝情况的检查和抽查,每晚落实宿管员抽查1-2楼层,对本楼各层长的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对本楼的检查信息表签字后报宿管部。

3.宿管员

负责本楼学生就寝情况的检查和抽查晚归学生的登记记录,次日将晚归信息登记表反馈至宿管

4.辅导员

巡视学生宿舍配合宿管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当日发生的紧急事件。

5.辅导员

辅导员负责及时落实本班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的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次违反本规定的学生情况进行整理并上报院系。

6.层长

根据宿舍楼层分布,每个院系学生楼层长1名,由系选拔产生,负责每天汇总本院系每个班级学生就寝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于23:00之前报宿管员。
、晚归及夜不归宿的处理

(一)学生外出不能按时回校或晚出,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学生将假条于本楼宿管员处禁止无故晚归、夜不归宿,累计晚归次数3次累计夜不归宿次数2次,将给予警告处分。
(二)学生夜不归宿及晚归、晚出期间,所造成的交通、疾病、医疗事故等其他突发问题,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严禁学生私自在校外居住(走读学生除外),一经发现,责令限期返校改正,如限期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及时通知家长学生擅自在外居住所造成的交通、疾病、医疗事故等其他突发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一经发现有冒名顶替者被顶替者,以及填写虚假信息者,均视为晚归或夜不归宿
(四)因晚归不服从管理,起哄闹事,与管理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损坏公共设施所发生的医疗、维修费用,由学生承担,并将依情节轻重按照《学生手册》之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当事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的次数达到以上规定的处分标准时,系对学生违规情况调查核实后报后保处;由后保处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原始记录材料报学生处;学生处复核后按流程处理。

(六)参照本办法,系制定对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管理实施措施。

四、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所有登记在校住宿的学生
(二)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学生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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