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归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光学生﹝2019﹞99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中心、所: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经2019年9月18日院务会研究决定,学院制定了《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归管理办法》,现将具体文件下发,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归管理办法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8日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归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现对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违纪行为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界定
(一)晚归的界定
所有住宿学生周日至周四必须于23:00前,周五、周六于24:00前返回学生宿舍,凡周日至周四于23:00~次日6:30,周五、周六24:00~次日6:30返回宿舍就寝的行为,均视为晚归。
(二)夜不归宿的界定
夜不归宿指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次日6:30后回宿舍或不回宿舍就寝的行为,均视为夜不归宿。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生晚归管理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助理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后保处、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及直属支部书记等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1.后保处宿管部
全面负责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的检查管理工作,通过CRP及时反馈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信息至相关部门及各院系。
2.楼长
负责对本楼宿管员、楼层长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本楼学生就寝情况的检查和抽查,每晚落实宿管员抽查1-2楼层,对本楼各楼层长的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对本楼的检查信息表签字后报宿管部。
3.宿管员
负责本楼学生就寝情况的检查和抽查,晚归学生的登记记录,次日将晚归信息登记表反馈至宿管部。
4.值班辅导员
巡视学生宿舍,配合宿管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当日发生的紧急事件。
5.辅导员
辅导员负责及时落实本班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的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次违反本规定的学生情况进行整理并上报院系。
6.楼层长
根据宿舍楼层分布,每个院系设学生楼层长1名,由院系选拔产生,负责每天汇总本院系每个班级学生就寝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于23:00之前报宿管员。
三、晚归及夜不归宿的处理
(一)学生因外出不能按时回校或晚出,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学生将请假条交于本楼宿管员处。禁止无故晚归、夜不归宿,累计晚归次数3次或累计夜不归宿次数2次,将给予警告处分。
(二)学生夜不归宿及晚归、晚出期间,所造成的交通、疾病、医疗事故等其他突发问题,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严禁学生私自在校外居住(走读学生除外),一经发现,责令限期返校改正,如限期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及时通知家长。学生擅自在外居住所造成的交通、疾病、医疗事故等其他突发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一经发现有冒名顶替者、被顶替者,以及填写虚假信息者,均视为晚归或夜不归宿。
(四)因晚归不服从管理,起哄闹事,与管理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损坏公共设施等所发生的医疗、维修费用,由学生承担,并将依情节轻重按照《学生手册》之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当事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的次数达到以上规定的处分标准时,院系对学生违规情况调查核实后报后保处;由后保处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原始记录材料报学生处;学生处复核后按流程处理。
(六)参照本办法,各院系制定对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管理的实施措施。
四、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登记在校住宿的学生。
(二)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