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单一来源
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济光资﹝2019﹞1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中心、所:
为规范学院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管理及实施行为,经2019年1月16日院务会研究决定,学院制订了《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单一来源采购管理规定》,现将具体文件下发,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单一来源采购管理规定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月18日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单一来源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管理及实施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指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品;
(二)指定了需采购设备的品牌和型号,无法通过其他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三)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
(四)需采购设备在以往招标中有过中标,且中标条款较目前市场有较大优势;
(五)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六)经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的其他特殊情况。
第四条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一)自然灾害;
(二)社会突发事件。
第二章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填写《拟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表》(见附件1),报经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和采购项目立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申请批准。
采购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采购人申请资料包括: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二)提出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依据的相关部门正式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专家论证结果(见附件2,本款只针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款的情形不需论证);
(四) 参与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的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资质文件包括:国内企业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认证证书副本复印件;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或者经销权证明文件等。报价文件应包括:所投产品数量、报价、质保期、付款条件、售后服务承诺、产品配置及详细技术参数等。资质文件和报价文件所列文本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上述书面材料由招标办存档。
第六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由采购项目单位组织。特殊情况招标办也可直接组织专家论证。
第七条专家组应当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专家成员名单、论证时间、论证地点在专家论证意见公布之前应当保密。
第八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行公示制。
公告经招标办进行符合性审查后,在学院官网对外发布。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二)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需求的说明;
(三)采购项目预算;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五)拟成交的价格(包括标的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成交金额);
(六)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七)采购人、招标办和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采购人应当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第九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审批
招标办对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文件审核后,依据专家论证的意见和公示结果决定是否同意采购人的申请进行审批。
第三章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
第十条采购人申请与公示
(一)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采购人按本办法第八条要求撰写公示文案。
第十一条招标办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请学院院长批准通过后,采购人方可执行采购项目。
第十二条采购人执行采购项目
(一)成立采购小组和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单位应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3名或以上单数的专业人员组成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并根据采购需求,采购人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中应该包括采购项目需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
(二)发出谈判邀请和组织采购谈判。采购人向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提供采购文件。采购人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谈判;
谈判过程由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由采购小组成员签字后存档备查。采购人应当根据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信息和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公示情况说明;
2.谈判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
3.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专利专有技术使用等情况说明;
4.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第十三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合同与验收
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报招标办备案。
采购人按规定负责组织验收。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四章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各当事人职责
第十五条采购人的职责
(一)申请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对是否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三)负责编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负责答复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异议所提出质询的答复;
(五)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采购小组的职责
(一)制定采购方案。采购方案应包括洽谈主要内容、成交价格上限、质量最低保证、服务要求、应变措施等,采购方案在洽谈前保密;
(二)负责编写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报告;
(三)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配合处理单一来源活动的质疑投诉。
第十七条论证专家的职责
对采购需求以及供应商的唯一性等进行论证,并对出具的论证结论负责。
第十八条供应商的职责
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和谈判时的承诺履约。
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学院监管部门(招标办、采购项目立项归口管理部门、纪委)的管理和监督。
(一)负责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审批;
(二)对单一来源采购信息的管理与监督;
(三)对特殊的、大型的、敏感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合同进行重点监督;
(四)督促、监督有关当事人依法处理供应商的质询、询问和质疑事宜;
(五)对单一来源采购活动进行检查;
(六)对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在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投诉和检举,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学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拟选择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2.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附件1:
采购人姓名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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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 预算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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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名称 |
| 经费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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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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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可附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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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说明 (可附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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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货物或 服务等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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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 万元 | ||||
采购项目单位审核意见 |
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采购项目立项归口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
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院长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拟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表
附件2: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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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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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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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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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 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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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 专技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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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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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2 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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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 专技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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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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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3 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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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 专技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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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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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论证专家需对相关供应商专利、技术等具有唯一性原因情况做出具体讨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