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学院奖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创新能力,特设定学院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一、评选范围
大二、大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3.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
三、评选程序
1.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素质拓展部分的评定工作,并进行班级公示,如有异议,可向所在二级院系申请复核。综合测评成绩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每年奖学金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评优小组,进行初定,推荐名单报二级院系,二级院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同时报学院评优领导小组评定,评定后名单将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3.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实行三级评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于每年九月份进行。
四、评选等级、比例
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0%,素质拓展部分30%)的排名比例为标准,
一等奖学金:为各二级院系学生总数的1%
二等奖学金:为各二级院系学学生总数的4%
三等奖学金:为各二级院系学学生总数的7%
学习进步奖:为各二级院系学学生总数的按一定比例
五、奖励标准
奖学金的评选结果,作为一种荣誉记录存档,同时给予一定的奖金以资鼓励。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
学习进步奖:每人每学年300元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为保证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综合素质的测评,但不得参加当年的奖学金评定。
1.每学年课程(含必修课和选修课)中有一门不及格者;
2.受到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在处分期间内者。
七、评审安排
评审工作时间和具体公示时间安排如下:
9月9日:布置工作
9月9日至9月18日:学生申请、各院系汇总、审核上报
9月22日:评审委员会(即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9月23日至9月28日:学院张榜公示
附件: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8日
附件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