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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64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2020-2021学年,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2021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结合我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开展执行情况,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院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等八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91日至20218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学院信息公开网查看及下载。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2021年度,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继续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创新形式和监督检查,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途径,深化信息公开内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高校和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一)加强领导统筹,完善制度建设

学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创建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的建设,学院以《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为依据,充分发挥其指引性作用,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组织校内相关部处单位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厘清各项工作内涵和边界,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学院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办公室和信访工作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责、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编制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信息公开分工明细,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细化任务,明确了各职能处室的工作职责,确立了责任部门和责任制度,确定了工作责任清单各事项具体相关执行人员和督办人员,建立三级信息责任网络,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意识,强化队伍建设

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学院建立起由各职能部门、院系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联络员组成的双线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形成了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推动,各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学院进一步明确信息员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对信息员能力、素养、工作原则和作风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在工作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强化;组织多次信息员队伍专题培训,对文字组织能力、信息获取分析加工能力、图片编辑能力、网页制作能力上进行提升,有效提升了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注重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上海高校信息公开测评指标,学习、领会市教委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就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进行深入的学习、研讨和培训,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明确相关政策法规对公开工作的要求。

(三)落实监督机制,落实清单细则

对照《2020-2021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实施方案》中“2020-202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版)”,构建了一级指标5大项、二级指标26项公开指标内容。

加强对学院各类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对已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推动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完善。学院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区分可公开和不可公开的信息,注重公开的内容充实、及时性,同时明确公开的重点和范围,形成组织健全、运作规范的机制;同时做到坚持考核,强化监督,使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拓宽渠道形式,丰富公开内容

根据《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和教委的相关要求,学院以信息公开网作为学院信息公开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主阵地,改进架构、丰富栏目并补充信息,及时公开教育政策法规、文件、工作职能、工作信息、基本数据、学院动态等方面的信息,重点加强招生、考试、收费、学生资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评优、评先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对于影响家长和学生切身利益的行为及时进行预警,不断满足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知情权,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202091日至2021831日,学院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新闻和公开信息超过2120余条。

充分利用多渠道、多途径获取公众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问题,即在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解释和澄清。进一步做好校长信箱、依申请公开等互动形式,满足师生家长和社会热心人士的知情权。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信息公开的同时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考核,强化监督,使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今后我们将加强既有资源的整合,将其纳入到信息公开平台之下。

积极推进网站整改,以上级文件精神和办学需求为导向,2021年对学院官网进行调整,进一步深入挖官网的功能定位,发布既体现主题、又符合新媒体传播规律和语言风格的深度报道,提升传播时效性和传播效果,积极推进网站整改,完善了各职能部门独立网页,加强信息公开导向性、条块性,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学院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信息情况

1.2020-2021年,学院通过校园网主页主动公开信息共306,学院各部门、各院系通过本单位网页主动公开信息846条,学院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778条,通过校报校刊发布各类信息267条,学院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3条,涵盖学院概况、发展规划、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财务与资产管理、基建与后勤保障、国际合作与交流、校园安全等各大门类的各类信息。

  1. 丰富了主页模块,加强学院校园网主页新闻宣传,发布学院重大事件、校领导重要活动、教学科研等重大信息,以及通过通知公告发布各类信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2091日至2021831日,向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新闻发布306条,公开信息112条。

3.通过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CRP系统向校内职工发布各类信息,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处理各类公文流转、发布重要制度政策、征求各类发展规划建议、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91日至2021831日,通过信息系统发布通知公告122条,部门通知60条,人事任免4条,学院公文124条。

4.通过编制各类年鉴、报表、社会责任报告、教育质量年报、校报校刊、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学院各类宣传品等资料公开信息。编印学院报纸4期,重点突出学院发展重大事件和新闻,定期分送有关单位和协作院校。

5.通过各种会议公开信息。对于涉及到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制度以及重大情况的通报,学院通过召开教代会、工代会、中层干部会、教学督导工作会等各种会议,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6.通过信息查阅点、公开信息。通过设置的6个信息查阅点,接待查阅人员。利用学院档案馆、图书馆、财务处、电子阅览室开辟专门区域作为信息查阅场所,为师生员工查阅学院信息提供方便。

7.通过校园内各种公开形式公开信息。学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布信息。通过公告栏对各级各类教育收费政策、收费项目进行公示,详细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文号、举报电话等信息,让家长和学生了解交费规定。

8.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媒体信息公布渠道、多资源统合的信息公开机制,学院、各系部、团委、社团、职能部门纷纷建立微信公众号即时发布新闻、公告、文体类信息等,以文字、图片、视频等传播手段,增强公开形式的参与性、互动性和时效性。

9.通过易班公开有关信息。学院易班坚持广泛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及时公布有关学生活动信息,营造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浓厚舆论氛围。对于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时通过易班进行公示,收集学生意见,对于享受资助的贫困学生相关信息,及时在网上和宣传栏上予以公示,全面接受师生监督。

10.通过校情通报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情况。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中层干部研讨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基层党委(党总支)会议、院务会等就学院有关工作进行传达部署。

(二)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在招生工作中,学院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实施招生工作“六公开”,有关招生信息同步向社会公开。例如,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我院于2021223日在学院网站公布了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并同时公布了校测科目的考试大纲。2021328日提供录取查询并于42日发布了录取分数线。411日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了公示。202137日,积极参加了全市范围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网上咨询会,宣传招生政策,实现了阳光招生。

在物资采购和招标中,主动公开仪器设备、食堂、宿舍、家具、空调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本年度共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59条。各类招标采购工作有关信息均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相应的网络媒体进行公开。

在财务信息公开中,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审计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规范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收费行为的公开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明确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机构、联系方式、处理流程、办理期限、收费标准、表格下载等要素在信息公开网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情况。本年度,我院受理公开信息申请0件,已答复0件。在所有已答复件中,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同意公开”的0,0%;“同意部分公开”的0,0%;“不予公开”的0,0%

()“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不予公开”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学院各单位尚未最后形成结果的信息。“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或个人隐私等。

四、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促进学院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学院组织师生评议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群众评议,评议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网上检查学院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等方式进行。经评议,认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体系完善,工作规范;严格考核奖惩,督查到位;公开方式多样,便民实用。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在信息公开平台开设公开意见箱。2020-2021年度,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和投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本学年,学院积极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通过各种方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新增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深化主动公开意识,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1.明确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建立工作群及时进行信息跟踪和督促,确保每个环节落实到位。

2.思想重视,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原则。

3.举措创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注重结合实际,探索实施一些新的工作举措。学院重新设计信息公开版面、开设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丰富栏目和内容,增加互动性,便于社会公众可以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存在有待改进的问题,如: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欠缺,个别部门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主动性不够,监管信息公开整改工作力度不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校内各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还不够平衡,信息公开网站的内容不够丰富和全面。

2.今后将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下一年度,学院将根据上海市、上海市教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围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坚持贯彻落实《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对焦师生和社会公众需求,针对问题,积极整改:

进一步增强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和互动性,发挥信息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功能,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注重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切实开展以评促建工作,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与工作研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明确相关政策法规对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跨部门之间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

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按照上海高校信息公开测评指标,学习、领会市教委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就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进行进一步落实。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自己所关心的学院信息,已通过电话、电邮、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了解,学院及各部门、各单位均按照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或回复。校长信箱9条,回复率100%,处理投诉建议信息5条,回复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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