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光教〔2021〕1号
关于下发《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退学的退学费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中心、馆、所: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的收费管理,规范学生退学退费行为,明确政策界限,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生活,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退学的退学费规定》。现将具体文件下发,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退学的退学费规定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月5日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学生退学的退学费规定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的收费管理,规范学生退学退费行为,明确政策界限,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生活,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有关规定,现就学生退学退学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退费标准如下:
1.学生报到注册后,因应征入伍(凭新生入伍通知书)、意外伤害、严重疾病(凭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或因其他原因要求退学者,申请按流程办理退学、退费。
退费标准:按月计退,不满一个月按半个月计退
时间统计:按报到注册日起至退学申请之日止的实际时间
2.学生因故休学的,经学院主管部门批准,休学期间不再收取学费。已收取的,转为学生复学的学期或学年的学费。学生休学后因故要求退学者,申请按流程办理退学、退费。
退费标准:按月计退,不满一个月按半个月计退
时间统计:按报到注册日起至申请休学日止的实际时间
3.因学院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退费,退还本学年度所收全部学费。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退费:学生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或学籍处理等原因受到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以及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能继续在校学习者,所有学费均不予退还。
三、学生报到注册日,以学院开学报到注册时间为准。
四、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