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结合我校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开展执行情况,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等八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查看及下载。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2-2023年度,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保障社会公众和全校广大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在原有创建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的建设,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公开意识,切实加强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工作开展,确保有关内容全面、及时、规范、有序地公开,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以《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为依据,充分发挥其指引性作用,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组织校内相关部处单位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厘清各项工作内涵和边界,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学校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办公室和信访工作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公室牵头协调、各单位分工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通过编制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信息公开分工明细,发布《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细化应公开事项任务分工,严格落实职责到岗、任务到人的要求,确立了责任部门和责任制度,确定了工作责任清单各事项具体相关执行人员和督办人员,建立三级信息责任网络,明确公开方式和流程,有效地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运行。
(二)明确责任意识,强化队伍建设
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学校建立起由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联络员组成的双线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形成了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推动、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师生社会主动参与、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的良好机制。
学校进一步明确信息员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对信息员能力、素养、工作原则和作风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在工作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强化;组织多次信息员队伍专题培训,对文字组织能力、信息获取分析加工能力、图片编辑能力、网页制作能力上进行提升,有效提升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注重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上海高校信息公开测评指标,学习、领会市教委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就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进行深入的学习、研讨和培训,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明确相关政策法规对公开工作的要求。
学校调整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隔周召开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领导班子决策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学校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涉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涉及重大基建维修、经费开支都需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每周设定校领导接待日,畅通师生意见反馈渠道。
(三)落实清单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措施,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线上线下高度融合,互相支撑,协调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内容保障和栏目设置,全面落实推进全过程信息公开,加大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及时更新内容,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学校不断优化平台渠道,积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系统性,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帮助师生和社会公众更便捷、有效地获取信息。不断探索发掘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持续扩大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形式新颖、灵活便捷的优势与特点,推进多媒体、多平台之间的信息联动,提升信息传递效率,优化信息获取体验,进一步探索构建交互式信息公开新模式。
(四)严格保密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监督
加强对学校各类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对已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推动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完善。学校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区分可公开和不可公开的信息,注重公开的内容充实、及时性,同时明确公开的重点和范围,形成组织健全、运作规范的机制;同时做到坚持考核,强化监督,使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信息情况
1.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学校通过校园网主页主动公开信息共415条,通过校级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864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391条,通过校报校刊发布各类信息145条;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通过本单位网页主动公开信息901条,通过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1437条,内容涵盖学校概况、发展规划、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财务与资产管理、基建与后勤保障、国际合作与交流、校园安全等各大门类的各类信息。
2.丰富了主页模块,加强学校校园网主页新闻宣传,发布学校重大事件、校领导重要活动、教学科研等重大信息,以及通过通知公告发布各类信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3.通过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CRP系统向校内职工发布各类信息,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处理各类公文流转、发布重要制度政策、征求各类发展规划建议、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通过内部信息系统发布通知公告178条,部门通知45条,人事任免10条,学校公文123条。
4.通过编制各类年鉴、报表、社会责任报告、教育质量年报、校报校刊、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学校各类宣传品等资料公开信息。编印学校报纸5期,重点突出学校发展重大事件和新闻,定期分送有关单位和协作院校。
5.通过各种会议公开信息。对于涉及到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制度以及重大情况的通报,学校通过召开教代会、工代会、中层干部会、教学督导工作会等各种会议,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6.通过信息查阅点、公开信息。通过设置的6个信息查阅点,接待查阅人员。利用学校档案馆、图书馆、财务处、电子阅览室开辟专门区域作为信息查阅场所,为师生员工查阅学校信息提供方便。
7.通过校园内各种公开形式公开信息。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布信息。通过公告栏对各级各类教育收费政策、收费项目进行公示,详细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文号、举报电话等信息,让家长和学生了解交费规定。
8.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媒体信息公布渠道、多资源统合的信息公开机制,学校、各系部、团委、社团、职能部门纷纷建立微信公众号即时发布新闻、公告、文体类信息等,以文字、图片、视频等传播手段,增强公开形式的参与性、互动性和时效性。
9.通过易班公开有关信息。学校易班坚持广泛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及时公布有关学生活动信息,营造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浓厚舆论氛围。对于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时通过易班进行公示,收集学生意见,对于享受资助的贫困学生相关信息,及时在网上和宣传栏上予以公示,全面接受师生监督。
10.通过校情通报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情况。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中层干部研讨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基层党委(党总支)会议、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就学校有关工作进行传达部署。
(二)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在招生工作中,学校坚持信息公开透明,落实阳光招生理念,强化公开环节实施。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十公开”要求,主动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以及录取进程等信息。我校于2023年2月28日在学校网站公布了上海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并于2月27日公布了校测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精细组织严密实施,确保考试安全底线。4月2日向考生提供录取查询。在“三校生高考”招生工作中,按市教委要求于4月14公布了“三校生高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以及校测科目考试大纲。5月26日向考生公布录取查询。在全国统一秋季高考招生中,我校于5月15日公布了招生章程,并于6月15日及时公布我校27个招生省份的分专业计划数。同时,通过官网、官微及时发布线上线下招生宣传活动信息和录取动态信息,以便全国考生更好、更快、更便捷地获取我校相关报考政策及查询录取结果。在上述招考环节中,所有招考信息公布及时,保证了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确保了“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在物资采购和招标中,遵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现有的学校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投标项目类型、程序流程(包括发布形式和渠道)等要素进一步完善基建与维修工程招投标管理,编制和确定学校的招投标公告范本,做到形式和内容严谨规范,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评审,并公示招标结果,特别是加强和规范重点项目的招投标,在不违背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主动、及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资产处管理网栏目发布仪器设备、食堂、宿舍、家具、空调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及公示公告。学校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参与监督指导。本年度共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29条。
在财务信息公开中,依法公开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财务处网站发布、宣传橱窗等形式公开财务制度,包括国家颁布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在新常态下,还通过专题会议详细解读新制度新政策,使受众充分了解国家和新的财务制度办法。对广泛关注的面对学生收费的项目,采取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学校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采取财务处网站、招生宣传单、宣传海报、定点宣传橱窗等信息透明的形式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开,实行阳光收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明确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机构、联系方式、处理流程、办理期限、收费标准、表格下载等要素在信息公开网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情况。本年度,我校受理公开信息申请0件,已答复0件。在所有已答复件中,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同意公开”的0件,占0%;“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0%;“不予公开”的0件,占0%。
(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本年度,我校无“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促进学校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学校组织师生评议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群众评议,评议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网上检查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等方式进行。经评议,认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体系完善,工作规范;严格考核奖惩,督查到位;公开方式多样,便民实用。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在信息公开平台开设公开意见箱。2022-2023年度,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和投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积极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通过各种方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新增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深化主动公开意识,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的整合优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函需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等。今后,学院将着力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与时俱进,顺应“互联网+”时代的新形势,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与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好多媒体、新媒体等各类信息平台,不断拓宽和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多样化、互联化。除发布常规信息之外,充分了解广大师生和社会需求,主动回应师生关切,更加有效地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共建共享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做到应公开的事项尽公开。各单位要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和更新维护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保证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科学高效地开展。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各单位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打造全员合力推进信息公开新局面。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思想站位,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全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基础业务水平和互联网运用能力,切实促进业务人员发挥互联网优势规范信息公开方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自己所关心的学校信息,已通过电话、电邮、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了解,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均按照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或回复。校长信箱13条,回复率100%,处理投诉建议信息121条,回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