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教党[2023]66号)和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卫党[2024]39号)精神,学校按规定对章程进行了修订,经学校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党委会审议,学校董事会审定通过,现将章程向社会公示,请广大教职工、学生、校友以及社会各界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董事会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周晶,联系电话:021-66761054,联系邮箱:shjgxyrs@126.com。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