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的通知》(沪教委办〔2025〕8号),我校最终得分率在90%以上,被评为“优秀单位”。
根据《2023-202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办〔2024〕55号),市教委组织开展了2023-202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在各高校自查基础上,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议,并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对部分指标进行了独立测评,综合各方面测评意见,形成最终的评议结果。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应公必公”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近年来,我校逐渐形成了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推动,各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接下来,我校将持续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发挥信息公开优秀单位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保障社会大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