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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精神,经团市委、市教委审批同意:我院2007级毕业生樊星赴云南省昆明市进行为期1年的志愿服务;蒋丽婷、沈佳、胡赛赛、项丽丽参加2010年上海市“三支一扶”工作。6月29日,学院作出决定,表彰上述5名应届毕业生,希望全院学生以他们为榜样,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学习、甘于奉献、服务基层、志存高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让自己的青春更加有价值,在祖国需要的工作岗位上成长、创业、发展和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