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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实保证教师教学工作条例的实施并具有可操作性。制定以下工作规范
一、课堂教学规范
课堂教学包括课堂授课与实验实训场所的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开发智能、训练技能的主要工作,其内容还包括课前的教材准备与课后的作业评阅,对于课堂教学,教师必须做好准备尽心尽责,全力以赴。
1.教师必须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具体包括:
(1)教师应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上课的时间、地点与学校的相关规定。
(2)教师应明了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对教学进度计划明白无误,对教材十分熟悉。
(3)教师应按教学进度计划,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写好教案与讲稿。教师在新学期开学前至少应该完成备课工作的三分之一。
(4)根据教学需要教师应在课堂做好模型教具及演示实验等准备工作,使教学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教师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课时,应提前按规定程序办好手续。
2.教师课堂授课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要把握课堂内容的重点和难点,要讲究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教学,讲课时应做到概念准确,论证严谨,思路清晰,重视对学生技能的培养,注意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读。随时注意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并及时在授课中进行调整。
(2)在完成大纲要求的前提下,要坚持课堂教育的严肃性、科学性,要注意讲授内容与社会主义方向、社会文明、伦理道德的一致性,杜绝庸俗、不健康的内容进入课堂,在保证基本教学内容的前提下,注意扩展、更新教学内容。
(3)任课教师应为学生指定必要的课外参考资料。
(4)教师应十分重视语言素养,用普通话教学,使用学术规范用语,努力提高讲课效果。教师的课堂用语要力求做到准确、简练、生动,调动学生的听课情绪。
(5)课堂教学中,要条理清楚,板书工整,布局得当,要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PPT课件演示时,不宜坐而论道,不宜照本宣读,应该面向学生,声情并茂。
(6)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关闭手机(或处静音状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
(7)教师上课应带上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学生名册、教案与讲稿。
3.教师课后批阅作业做到:
(1)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善于归纳作业中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安排时间解析答案,学生成绩及时登记在册,留系作业要妥善保存,以便归档。
(2)凡是模型或图纸的学生作业,教师应进行评讲,并组织学生开展互相交流,提高学生表达能力。
二、教师在实验实训教学中的工作规范
1.实验实训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明确实验实训目的、要求与内容,实验实训教师还应为教学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实验前必须准备好实验实训设备及器材,确保设施能正常运行。并要进行预试,保证实验结果的正确性。
2.在学生实验实训操作前,教师应讲清实验实训目的、内容和要求,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进行示教。在实验实训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操作情况进行指导,纠正学生不正确的操作,并解答出现的实验现象和疑难问题,注意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作风,处理分析实验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3.实验实训教师要重视实验实训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要积极开设一些综合型、设计型和创新型的实验,培养学生自己设计实验的能力。
4.实验实训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检查学生实验方案和实验数据,及时批改学生实验实训报告,并予以合理评分。对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要安排相应的考查环节。
5.实验实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6.指导学生上机参照上述细则执行。
三、教师在课程考核中的工作规范
见《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四、教师在实习环节与毕业设计中的工作规范
1.各系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制订实习大纲,落实实习单位,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实习过程在系领导下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组成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实习工作。
2.指导教师应根据系里的统一部署制订具体实习计划,落实好实习指导方案及考核办法,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教师要认真执行实习计划,掌握学生实习进展情况,严格考勤,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与实习单位保持联系,按时做好实践手册的记载。
4.实习结束应做好实习考核、评分及总结等工作。实习总结报告上交系存档。
(1)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及所在系毕业设计有关规定执行。
(2)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及就业市场的需求,选择毕业环节的形式、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认真编写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帮助学生拟订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好各阶段的任务,定时对学生进行指导,检查进展情况,并对学生进行考勤,做好毕业实践手册的记载。
(4)课程设计结束时批改设计报告书及图纸,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组织交流、答辩,并给出科学的评分。
五、附则
本工作规范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规范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其解释权属教务处。
该制度沿用至今。
一、课堂教学规范
课堂教学包括课堂授课与实验实训场所的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开发智能、训练技能的主要工作,其内容还包括课前的教材准备与课后的作业评阅,对于课堂教学,教师必须做好准备尽心尽责,全力以赴。
1.教师必须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具体包括:
(1)教师应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上课的时间、地点与学校的相关规定。
(2)教师应明了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对教学进度计划明白无误,对教材十分熟悉。
(3)教师应按教学进度计划,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写好教案与讲稿。教师在新学期开学前至少应该完成备课工作的三分之一。
(4)根据教学需要教师应在课堂做好模型教具及演示实验等准备工作,使教学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教师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课时,应提前按规定程序办好手续。
2.教师课堂授课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要把握课堂内容的重点和难点,要讲究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教学,讲课时应做到概念准确,论证严谨,思路清晰,重视对学生技能的培养,注意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读。随时注意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并及时在授课中进行调整。
(2)在完成大纲要求的前提下,要坚持课堂教育的严肃性、科学性,要注意讲授内容与社会主义方向、社会文明、伦理道德的一致性,杜绝庸俗、不健康的内容进入课堂,在保证基本教学内容的前提下,注意扩展、更新教学内容。
(3)任课教师应为学生指定必要的课外参考资料。
(4)教师应十分重视语言素养,用普通话教学,使用学术规范用语,努力提高讲课效果。教师的课堂用语要力求做到准确、简练、生动,调动学生的听课情绪。
(5)课堂教学中,要条理清楚,板书工整,布局得当,要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PPT课件演示时,不宜坐而论道,不宜照本宣读,应该面向学生,声情并茂。
(6)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关闭手机(或处静音状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
(7)教师上课应带上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学生名册、教案与讲稿。
3.教师课后批阅作业做到:
(1)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善于归纳作业中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安排时间解析答案,学生成绩及时登记在册,留系作业要妥善保存,以便归档。
(2)凡是模型或图纸的学生作业,教师应进行评讲,并组织学生开展互相交流,提高学生表达能力。
二、教师在实验实训教学中的工作规范
1.实验实训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明确实验实训目的、要求与内容,实验实训教师还应为教学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实验前必须准备好实验实训设备及器材,确保设施能正常运行。并要进行预试,保证实验结果的正确性。
2.在学生实验实训操作前,教师应讲清实验实训目的、内容和要求,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进行示教。在实验实训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操作情况进行指导,纠正学生不正确的操作,并解答出现的实验现象和疑难问题,注意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作风,处理分析实验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3.实验实训教师要重视实验实训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要积极开设一些综合型、设计型和创新型的实验,培养学生自己设计实验的能力。
4.实验实训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检查学生实验方案和实验数据,及时批改学生实验实训报告,并予以合理评分。对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要安排相应的考查环节。
5.实验实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6.指导学生上机参照上述细则执行。
三、教师在课程考核中的工作规范
见《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四、教师在实习环节与毕业设计中的工作规范
1.各系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制订实习大纲,落实实习单位,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实习过程在系领导下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组成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实习工作。
2.指导教师应根据系里的统一部署制订具体实习计划,落实好实习指导方案及考核办法,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教师要认真执行实习计划,掌握学生实习进展情况,严格考勤,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与实习单位保持联系,按时做好实践手册的记载。
4.实习结束应做好实习考核、评分及总结等工作。实习总结报告上交系存档。
(1)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及所在系毕业设计有关规定执行。
(2)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及就业市场的需求,选择毕业环节的形式、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认真编写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帮助学生拟订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好各阶段的任务,定时对学生进行指导,检查进展情况,并对学生进行考勤,做好毕业实践手册的记载。
(4)课程设计结束时批改设计报告书及图纸,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组织交流、答辩,并给出科学的评分。
五、附则
本工作规范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规范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其解释权属教务处。
该制度沿用至今。
